參與公益

 

 

臥床休養,一子就學中,生活全靠政府補助渡日

 

 案號:105-030申請單位:吉安鄉公所太昌村辦公處

審查:戴肇寰

發放: 理事長黃柏誠 常務監事黃東木 理事黃啟洲 總幹事簡忠成 業務長戴肇寰


姓名:陳○珠女士 出生日期:45617

地址: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慈雲路○號

急難救助金5000

案主第1次婚姻因家暴而離婚,第二次婚姻生一子張家嘉,現讀吉安國中3年級,夫歿。經濟狀況:夫生前住院達18個月,欠醫療費用尚有28萬多元,正每月清償中,現僅有政府每月殘障補助3500,兒子兒少補助每月2177元,吉安鄉公所於10511月核定發給救助金5000元。案主身體狀況自民國103至今,在慈濟醫院開刀四次,左、右髖骨裝人工關節再換手術,續門診追蹤治療,無力工作。且雙眼裝水晶體,視力模糊。無資產,一子尚讀國中,現全依靠政府補助,慈善單位救助,第一次婚姻所生3個子女,戶籍均遷出,也未資助案主,生活困頓,極需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