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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女士經歷人生困境 生活陷入困難!

 

 急難救助受贈戶     日期:1070517

案號:107-010 申請單位:理事 張如松

審查、發放:

理事長黃柏誠 常務監事黃東木 總幹事簡忠成 財務長徐鴻熾

會兄余信興 會兄謝金定

姓名:張○仁 女士 出生日期:51.10.28

地址:花蓮市復興興村新村60號之1

急難救助金5000元。 

 

概訴:

案主張女士育有31子,夫因染毒,家中經濟陷入困境,同時扶養四名子女,需要龐大花費,而到處借錢,推著小吃攤維持家計,爾後丈夫身體不適,住進醫院治療,同時還須一邊上班,一邊送孩子上課,一邊照顧丈夫,分身乏術。幾年後丈夫和小姑入監服刑,小姑將其四名兒子托案主照顧,還有一名丈夫友人強褓中之女嬰,受過很多社褔單位的幫助,才能從無盡的經濟壓力走來,其中經歷了三餐不濟,沒有衣物,鞋子可穿的困境。1074月,唯一的兒子因瓦斯氣爆,在台北榮總燒燙加護中心治療,不幸於5月往生,雖說兒女皆已成年,但以我一個將近60歲的女性,兒子之前龐大的醫療費用,以及現在的喪葬費用,實在無法渡過此難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