喪夫後,仍需擦乾眼淚,養育2孫,聯盟給予協助
急難救助受贈戶 日期:107年9月17日 案號:107-016申請單位:太昌村辦公室 審查:常務監事黃東木 發放: 理事長黃柏誠 總幹事簡忠成 理事黃啟洲 理事郭崇堅 姓名:林○蘭女士 出生日期:47年03月06日 地址:花蓮縣吉安鄉明義七街O 號 急難救助金5000元
概訴: 案主因丈夫於107年8月24日過世,三名兒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因收入不穩定且婚姻問題,無力提供奉養金,案主本亦為生活出外工作,但無奈工作收入微薄,後又因必需照顧孫子女,迄今已一年餘無法工作,又因許久無固定收入,本已生活困苦了,長期接受村長慰助物資,今又因夫昏倒送醫院加護病房救治無效過世,出院醫療費由村長協調慈善單位支付完成,辦理喪葬時致發生急難狀況,造成經濟一時無法負擔,確時造成案主生活極大壓力,急需能獲得社會伸出援手,給予援助及關懷,以利紓解現有經濟困境。 |